用戶:Sorata/法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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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

[編輯] 總綱

  1. 全體有義務遵守法規。
  2. 全體有義務閱讀公告。
  3. 全民有義務相互體諒,不相互引戰。
  4. 法規增修公布後方可執行。
  5. 新用戶或匿名用戶為使用者,經認證用戶為公民。
  6. 使用者權限如下:系統員>管理員>公民>使用者,進階權限用戶同時擁有較低階權限位階身分。
  7. 法案僅適用於使用者,規範僅適用於條目。
  8. 使用者法案違規增修對於過去案件既往不咎,條目規範違規對於過去案件溯及既往。

[編輯] 公民法

  1. 申請成為公民需符合以下條件:
註冊滿。
編輯次數滿次。
  1. 符合第一項條件者得向站方申請公民資格,列入公民名冊後正式成為公民。
  2. 公民擁有以下權利:
投票權。
法規定期增修提案權。
管理員提名權。
管理員被提名權。
管理員罷免權。
  1. 公民如果因觸法被封禁期間,失去公民資格,直到封禁解除自動恢復資格。
  2. 如有以下行為,禠奪公民權一年(與禁封期間分開計算):
大量破壞條目。(管理員群投票通過即可)
嚴重影響站務運作。(此項需經全體公民投票通過)

[編輯] 管理員法

  1. 管理員有義務維持站務穩定。
  2. 管理員不得利用其權力進行私人事務。
  3. 管理員投票權。(有無未定)
  4. 管理員人手如有不足,經管理員群投票通過方可進行甄選。
  5. 唯有公民擁有管理員提名權。
  6. 唯有公民擁有管理員被提名權。
  7. 管理員如有影響站務甚鉅行為,系統員可以立即暫停管理員的身分。
  8. 管理員如有違反第七項,公民得在七日內申請罷免管理員,再經多數決通過後決定去留。如七日內未提名或多數決失敗,管理員恢復其資格。成功罷免後,管理群會議可再追加禁封一年且永久不得參選管理員的罰則。
  9. 管理員如果因觸法被封禁期間,失去公民資格,直到封禁解除自動恢復資格。

[編輯] 系統員法

  1. 系統員經管理群群會議通過後,由管理員升任。
  2. 系統員兼具管理員身分。
  3. 系統員得在緊急狀況下(管理員蓄意破壞本站)強制停止管理員的權限。

[編輯] 法規增修法

  1. 法規增修分為定期增修刪及緊急增加
  2. 定期增修刪期間為每年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十二月,該月一日至十五日為提案日,該月十五日至月底為投票日。
  3. 公民擁有定期法增修提案及投票權。
  4. 如有緊急事項需要臨時增加法規,管理員得提出緊急增加提案,經管理員群於三日內多數決後實行。臨時法規有效期間只到最鄰近的定期增修刪期間結束(15日)後終止,公民可在該期間內決定緊急增加提案的去留。

[編輯] 使用者私人權利法

  1. 使用者私人頁面範圍如下:
用戶頁面
用戶名下的條目
  1. 使用者不得擅自修改其他使用者的私人頁面,違者禁封七日。
  2. 使用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開放其他使用者修改自己的私人頁面,如未聲明,則視為禁止其他使用者修改。本法規須用戶頁面之擁有者主動提出申訴,管理員方會處理(即告訴乃論)。
  3. 一個帳號最多僅可擁有兩個用戶名下的條目。
  4. 用戶名稱下的條目可向站方申請自己名下的條目
  5. 私人頁面涉及廣告文部份,管理員有權刪除。
  6. 用戶頁面為個人著作權所有,不在公用版權(如:GFDL、CC等)範圍內。

[編輯] 文章規範

文章規範用來維持偽基百科品質。使用者私人頁面也在文章規範範圍內。 文章或圖片違反以下規範,管理員得無條件刪除:

  1. 違反十八禁規範圖片:未加噴霧或馬賽克遮掩三點。
  2. 違反學校文規範:超出管制數量的文章。
  3. 內容明顯無法辨識的文章。
  4. 廣告文。

文章或圖片違反以下規範,由****先張貼鬼文模板提報,經由管理員提案刪除隨即開始多數決,七日後表決日結束決定去留:

  1. 小眾私怨文。
  2. 非公眾人事物。
  3. 過簡。
  4. 使用注音文、火星文等非正式文字。
  5. 未使用全型標點符號。
  6. 違反著作權。
  7. 長期未用圖片。
  8. 違反十八禁規範的文章內容。
  9. 條目與其他條目內容同質性過高。(東施效顰條款XD)

[編輯] 學校文規範

學校文禁不禁? 以下為不禁的規劃

  1. 一間學校最多三篇條目,多餘條目管理員得無條件刪除。
  2. 涉及筆戰的學校文封鎖條目2^n+2日(n為違規次數),上限為禁封一年。

[編輯] 十八禁文規範

  1. 十八禁條目禁止任何露點及猥褻圖直接放置頁面
  2. 十八禁條目如需加掛十八禁圖片應使用十八禁圖片連結模板,違者管理員得無條件移除。
  3. 十八禁條目須加掛十八禁警告模板。
  4. 十八禁警告模板屬於管理員用模板,使用者需向站方申請,經核准後方可增加。
  5. 所有十八禁圖片皆需要以噴霧、馬賽克或黑框等具有遮掩性的處理,否則管理員得無條件刪除。

[編輯] 刪除投票流程

  1. 使用者向站方申報,經管理員提案;或管理員直接提案。
  2. 提案後隨即展開公民多數決投票,七日後結束投票。
  3. 贊成刪除者為多數時刪除頁面,反對刪除者為多數時保留頁面。
  4. 刪除投票表決日結束一個月後同一條目方可再提出刪除申請。

[編輯] 優質文章遴選規範

  1. 特色條目可由任何使用者提請,由公民評選(提請者將不論身份自動計一票支持票),超過X票即可當選,此例生效前的所有特色條目重新評選以保留特色條目資格。
  2. 特色條目撤消可由任何使用者提請,由公民評選(提請者將不論身份自動計一票支持票),超過X票即可撤消。
  3. 你知道嗎欄目可由任何使用者提請,由公民評選(提請者將不論身份自動計一票支持票),超過X票即可當選。

[編輯] 封鎖文章規範

特殊狀況管理員得參照以下表格執行封鎖。(半封:禁止匿名用戶,全封:禁止管理員以外用戶)

狀況 封鎖程度 解除條件
保護被頻繁破壞之條目 半封或全封 半封為無限期、全封為一週後經公民提案經公民多數決
禁止多次違規條目建立 全封 使用者提出計畫後向站方提案,經公民多數決
強制停止編輯戰 全封 一週後自動解除
站務需求,防止一般人修改或破壞(如管理員用模板) 全封 經管理群決議

[編輯] 管理員用模板及站務用條目法

目的:防止使用者濫用管理員用模板及防止使用者破壞站務運行。

  1. 本法適用範圍:管理員用模板,站務用條目(各式投票)。
  2. 管理員用模板須以管理員用為開頭來命名。
  3. 非管理員不得使用管理員用模板。
  4. 非管理員需遵照模板上的指示來移除。
  5. 違反上述二項之一者,初犯一週,累犯一個月。

[編輯] 其他罰則法

  1. 大量破壞:
初犯:
多重IP:ip封一日,找出源頭後ban網段一個月。
單IP:封一個月。

累犯: 多重IP:ban網段一年。 單IP:ban一個月。